网店商务监管落实 意见有点难
前不久,在北京市工商局的官方网站,一份《关于贯彻落实<北京市信息化促进条例>加强电子商务监督管理的意见》下称《意见》悄然公布。该《意见》指出,8月1日起北京营利性网店必须先取得营业执照后才能经营,且经营者要对外公示“身份信息”,而个人不以盈利为目的网店则不受上述规定的约束。
《意见》的出台,一石激起千层浪,国内几大门户网络平台以及网民和业内专家,均表现出了不同的态度,其中也不乏质疑与非议。
门户网站:谨慎乐观
淘宝表示,此前一些个人电子商务网站缺乏监管,导致商家缺乏交易诚信,使消费者利益受损。当消费者通过正当途径向相关部门举报后,管理部门一般只能以查封网站为最终处理办法,而消费者很难追回交易损失。相比之下一般大平台都有比较严格的进入门槛、保障体系和监控体系。
实际上,该《条例》出台不久就曾在业内引起热烈讨论,讨论焦点之一是如何判断个人销售及是否盈利。比如淘宝网现有平台的功能,就未能明确区分网店用途是置换自用物品还是以盈利为目的,甚至有些网店功能出现交叉:既是营利性网店,又能置换自用物品。工商注册肯定有助于提高网店的诚信,淘宝也一直努力地构建诚信体系,如果商家能够申请网上用的工商标识,可信度将得到更大提高。因此,对于北京方面主动出台相关政策法规进行引导与规范,淘宝表示出了谨慎的欢迎。
易趣市场部门有关人士透露,《意见》中对于盈利性作出了要求,但作为电子商务服务提供商,目前很难判断用户是否以赢利为目的,使其在对卖家的资质审核上确实造成一定影响,并会相应增加工作内容和工作量。尽管目前易趣未受该规定的影响,但也将会对该类情况作出专项处理,并将配合《意见》的要求作出相应调整。谈到该《条例》对电子商务产业未来的影响,易趣方面认为,随着准入门槛的提高,短期内确实会使一些没有资质的注册卖家受到影响,可能促使他们积极申请执照或退出市场。但从长远来看,《意见》对整个电子商务的发展会起到积极作用,对提高卖家诚信度,增强买家的网上购买信心,推进电子商务发展会有积极的作用,使其更加趋于成熟。
相对于各大平台的不同声音,网民表现出来的更多的是质疑,而业内专家学者也大多提出了不同看法。